為了維持相對濕度在規(guī)定的容差范步入式高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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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者:無錫瑪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發(fā)布時間:2020/10/7 12:59:16 點擊次數(shù):361 關閉 |
原標準有12頁,主要內(nèi)容為穩(wěn)定階段、試驗循環(huán)——方法1、試驗循環(huán)——方法2和受控條件下的恢復。 1)溫度穩(wěn)定:25℃±3K(下限22℃,上限28℃),濕度為必須在規(guī)定的試驗用的標準大氣條件的限值內(nèi)(下限45%RH,上限75%RH)。 2)濕度穩(wěn)定:在溫度達到穩(wěn)定后,溫度不變,25℃±3K(下限22℃,上限28℃),箱內(nèi)的相對濕度應升到不小于95%RH(上限RH),這一過程時間不超過1h。 1)升溫:在3h±30min之內(nèi)應該達到高溫(+40℃或+55℃),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5%,后15min內(nèi)的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0%。 2)高溫恒定:12h±30min,溫度保持在高溫限值±2K范圍內(nèi),本階段的初和后15min內(nèi),相對濕度應在90%~,其余時間相對濕度應在(93±3)%。 a)方法1:溫度應在3h~6h內(nèi)降到25℃±3K。在初1.5h的降溫速率為溫度變化量Δt除以3小時,在3h±15min(或6小時)內(nèi)溫度達到25℃±3K。在初的15min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0%外,其余時間的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5%。 附錄A 方法1特別適合于由于呼吸作用引起的濕汽滲透樣品,例如在內(nèi)表面形成凝露的內(nèi)空的樣品。 2)受控的恢復條件下(GB/T2421-1999中5.4.1),在1h之內(nèi),將相對濕度降至(75±2)%,然后再在另外的1h將溫度調整到實驗室溫度±1K。對大件試驗樣品,有關標準可以允許有較長的轉換時間。 編者按:很多具體行業(yè)的標準或者試驗要求都引用這一標準,但是對于這個標準,尤其是在穩(wěn)定階段和升溫升濕或者降溫降濕段,出于縮短試驗時間或某種目的,盲目的修改升降溫的時間和速率,導致超出試驗設能力范圍,試驗曲線 高低溫試驗箱——構造要求 總的溫度容差±3K是考慮到了測量的誤差、溫度的緩慢變化以及工作空間內(nèi)的溫度變化而確定的。但是,為了維持相對濕度在規(guī)定的容差范圍內(nèi),在任意時刻工作空間內(nèi)任何兩點之間的溫度差必須維持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(nèi)。如果溫度差超過1K,濕度條件就達不到要求。為了維持規(guī)定的濕度,溫度短時波動必須維持在±0.5K范圍內(nèi)。 5.2 工作空間的相對濕度能夠保持在7.3圖2a)或圖2b)(當適用時取可用的)所給定的限度以內(nèi)。
高低溫試驗箱內(nèi)工作空間各點條件均勻,并且應與適當放置的溫、濕度傳感裝置附近的條件盡可能接近。高低溫試驗箱應滿足GB/T 2424.6-2006中相應的性能要求。5.4 受試樣品不應受到來自試驗箱調節(jié)過程的熱輻射的影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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